时间: 2024-10-16 10:08:06 雅安日报
孩子便秘、积食、感冒发烧……就试试小儿推拿。近年来,母婴护理行业盛行,号称安全、绿色“无所不能”的“小儿推拿”深受宝妈们信任,但它真的正规安全吗?
近日,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出生不到11个月的女婴在进行儿推护理时,不慎被艾灸金属盒烫伤额部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件回放
孩子艾灸被烫伤 起诉法院要求赔偿
小杨是一位年轻的妈妈,因为自家孩子食欲不佳,便四处打听改善方法,从朋友口中得知,小儿推拿可以改善此类情况。2023年12月的一天,小杨便带着自己出生不到11个月的孩子来到雅安市某母婴护理公司进行小儿推拿。没曾想到,工作人员在进行操作时,不慎将艾灸金属盒碰到孩子的额头,导致孩子被烫伤,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最终被诊断为额部二度烫伤。
“疤痕在额头,又是女孩,想要淡化疤痕,以后每月都要到医院治疗,至少持续一年。”
对于这样的结果,小杨十分气愤,立马找到母婴护理公司负责人讨要说法,但都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
2024年7月,小杨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母婴护理公司赔偿自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6.5万余元。
法院调解
厘清焦点调解 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并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事实经过。原来意外发生后,母婴护理公司曾主动垫付过一笔医疗费,但因为经过此次意外事件,母婴护理公司商誉受损,经营陷入困境,一度打算申请注销该公司。因此,不愿意支付小杨所提出的后续治疗费用。
在初步了解双方矛盾焦点后,法官第一时间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分清责任,耐心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调解,分别告知双方一次性解决或实际产生费用后再行解决的利弊。
为了给孩子提供及时有利的治疗条件,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母婴护理公司一次性支付小杨各项损失合计5.5万元,并已履行到位。
法官说法
因操作不当理应赔偿相关费用
法官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母婴护理公司因自身操作不当导致婴儿烫伤,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对其身心都造成严重创伤,理应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和民法典第1179条有明确规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官提醒,作为专业母婴护理公司,更应强化业务学习、增加专业技能,预防因疏忽带来的伤害和遗憾,避免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消费者来说,现在市面上很多母婴店质量良莠不齐,家长们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不能盲目相信一些非医疗机构的夸大宣传,切忌病急乱投医而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当孩子出现病痛时,应及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送诊就医。如果确需针灸、小儿推拿等医疗服务时,也应当选择正规门店、专业和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儿推时父母要全程在场,避免发生意外。
程苒 方钥 本报记者 李晓明
责任编辑:李洋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10-16 10:08:06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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