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9-08 09:06:59 来源:雅安日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为打好长江流域禁捕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生态经济强县和“成渝后花园”建设,天全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多种宣传方式,“订单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坚持生态优先,严惩破坏生态刑事犯罪;强化监督实效,全力护航生态经济建设等多措并举“护航”秋季禁渔工作。
打造“线上+线下”普法宣传两条线,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模式,切实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将秋季禁渔的相关规定与所办理的典型案例相结合,通过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向辖区内群众进行推送。定期派干警深入辖区内了解群众在禁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根据群众的需求,为群众量身定做相应的普法内容。由检察官组成宣讲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七进”相结合,通过进社区、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广泛向群众进行宣传,实现普法常态化。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受众达2000余人次。
天全县检察院开展巡回审理现场
注重加强区域协作,联合开展跨区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等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跨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护绿色生态发展,稳固筑就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目前,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0件32人。联合法院将法庭搬到案发地,进行现场法治教育。积极与法院沟通,通过采用巡回法庭下基层进行公开审理的方式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使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并对其造成的生态损失进行赔偿,同时使旁听群众观摩法庭审理的全过程,感受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加强对外协作配合,联合职能部门建立线索移送、立案审查、调查取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禁渔专项整治行动。目前,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提起刑附民3件7人。探索推行“非法捕捞现场庭审+增殖放流+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采取鱼苗增殖放流的方式实施生态环境修复,促使侵权行为人赔偿造成渔业资源及生态损失合为14411元,较好地修复了违法行为损害的水生态环境,为打好长江流域禁捕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检察保障。
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1-09-08 09:06:59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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