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11 08:46:13 雅安日报
本报讯 “十分感谢石棉县红十字会和石棉县法院的救助让我渡过难关。”近日,石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特殊的锦旗,来自一位申请执行人,他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应获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余元,但是被告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遂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实地走访,经向村组干部核实,了解到被执行人及其妻子均在当地打零工维持家庭开支,无其他收入来源,确无履行能力。
“执行不能”为困难当事人关闭了一扇门,因此,法院及时运用“执行+人道救助”机制,又为他们重新打开一扇窗,为申请执行人及时申请10000元善款用作后期康复治疗。
什么是“执行+人道救助”?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但在执行工作实践中,往往由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客观原因,致使部分困难当事人无法得到真金白银的兑现。
一边是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对胜诉权益兑现的殷切期盼,另一边是被执行人不具备履行能力的现实僵局,这些都是“执行不能”的真实写照。
2022年,石棉县人民法院联合石棉县红十字会在全省率先创建“执行+人道救助”机制,该机制创建的目的在于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弥补司法救助资金的不足,让更多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获得救助的机会。
资金来源是什么?执行人道救助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定向捐赠,救助对象为“执行不能”案件的困难申请人。
救助资金由石棉县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和审批发放,法院负责救助案件的筛选和报送,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还将回流至执行人道救助资金账户,实现善款持续接力传递。
“执行+人道救助”机制成立以来,石棉县人民法院和石棉县红十字会持续倡议社会各界募集善款,定期开展救助工作,截至目前,共向21位困难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1.82万元,缓解了部分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传递向上向善社会正能量。
“执行+人道救助”离不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既是民生的体现,更是扶贫济困、乐善好施道德风尚的传递。
救助不是执行的终点。下一步,石棉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扎实有效推进“执行+人道救助”工作,增强与石棉县红十字会联动协作,不断探索拓宽执行救助渠道,加大执行救助力度,真正做到“救”在急需处,“助”在心坎里。
石棉法院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李洋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12-11 08:46:13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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