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2-28 10:04:24 雅安日报
本报讯 近日,芦山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人。
原来,李某权、李某林兄弟俩因竹子砍伐问题发生纠纷。李某权用拳头击打李某林面部,致李某林受伤。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权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芦山县公安局有关民警提醒,动手打人是违法行为,还要承担高昂的费用。打架造成轻微伤的,可能会被拘留和被罚款,还需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打架造成轻伤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还需承担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打架造成重伤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还需承担经济赔偿,会对社会及家庭产生严重影响。
本报记者 李晓明
相关链接
打架斗殴有关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事处罚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02-28 10:04:24
编辑:郭涵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