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1-24 09:17:23 雅安日报
本报讯 “救助金我收到了!感谢宝兴县法院,这1万元救助金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司法救助对象赵某在电话中向宝兴县法院工作人员说。记者从宝兴县法院获悉,近日,宝兴县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向13件救助案件的18名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04338元。
司法救助是对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此次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致残、提供劳务致残、人身损害致残等类型案件。
赵某,2015年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一级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生活极为困难。宝兴县法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赵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已累计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98000元。
对赵某的救助工作只是宝兴县法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让更多的困难申请人感受到司法温情,彰显司法温度。对于因案致贫,因案致残导致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人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的保护,更需要给予他们生活的希望和前行的力量,发放司法救助金不仅解决燃眉之急,更是人民法院对他们坚定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支持。希望通过这样的救助,能够给予他们重新振作的力量,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爱。
近年来,宝兴县法院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理念,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救助,用心用情为因案致残、因案致贫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传递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近三年,宝兴县法院已累计向44件救助案件的68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76380元。
下一步,宝兴县法院将继续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部分来开展,注重救助案件分析研判,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精准确定生活困难申请人,做细、做实、做优司法救助工作,让司法救助工作体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邵俊 本报记者 李晓明
审稿:程普 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来源:雅安日报 日期: 2024-01-24 09:17:23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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