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5-09 14:04:33
为确保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实现,雨城区法院针对一直以来执行案件中最难执行的执行行为类案件出重拳整治。5月3日,区法院执行干警在院长赵锋同志的带领下,在雨城区检察院的监督和河北派出所、南二路社区等部门的鼎力支持下,突击执行了四川青江机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江厂)申请执行隆贤霖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青江厂原职工黄俊英(已故)租住该厂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北三路71号18幢房屋,因雅安市灾后重建工程“城北外环线”建设工程涉及该房屋,青江厂两次书面通知黄俊英、隆贤霖限期搬离房屋,但黄俊英死亡后其子隆贤霖就一直占居该房,拒不向青江厂返还房屋。2016年11月,青江机器厂向雨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隆贤霖返还其占有的房屋,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均认定,被告隆贤霖无证据证明其占有房屋合法,认定为无权占有,判决隆贤林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空该房并返还给青江厂。判决生效后,隆贤霖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2月4日,青江厂向雨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雨城区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高度重视,庚即向隆贤霖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隆贤霖在执行限期内拒不履行义务,且给法院执行设置诸多障碍。
针对该案的特殊背景,区法院高度重视,并连夜召开案件研讨会,制定执行方案,在全院范围内挑选精兵强将组成了专案小组。5月3日早上,区法院院长赵锋在执行指挥中心发布命令“各小组按计划出发,依法强制执行,严厉打击老赖”。按照预定执行方案,雨城区法院在区检察院的监督和相关部门配合下,依法对隆贤霖租住的房屋强制腾空,腾退过程中,隆贤霖突然向青江厂的代理人发起攻击,区法院干警及时果断制止了隆贤林的暴力行为,并依法将其拘留。最终法院强行对房屋予以腾空,并现场交付青江厂。通过该案的执行,雨城区法院展现出了打击“老赖”的坚强决心和信心,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和教育作用,树立了司法执行权威,传播了社会正能量,有力支持了雅安市政建设。
雨城区法院 侯雯
责任编辑:唐砚玉
日期: 2017-05-09 14:04:33
编辑: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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