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5-24 17:22:08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天全县将法治知识宣传到新村
“感谢县司法局,感谢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有他们的法律援助,事情不可能进行得这么顺利……”5月20日,在天全县城厢镇白石村彭先生的家里,56岁的他激动地说。
去年6月底,彭先生在帮同村何某家扎钢筋时,不慎从约3米高处摔下致残。经过住院治疗,花费了医疗费11万余元,何某一家垫付近10万元。由于彭先生的损伤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为二级伤残,他要求何某赔偿后续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和护理费等,多次协商无果后,彭先生于2018年2月1日将何某等四人告上了法庭,请求判决四名被告赔偿相关费用。
在经济能力不允许的情况下,彭先生找到了一丝希望,他向天全县司法局申请了法律援助。在了解到彭先生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后,法律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城厢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帮其进行法律援助。
有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彭先生的诉讼有了希望,然而摆在他面前的还有一道难题——由于彭先生受伤严重,行动不便,天全县人民法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采取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案件。
4月初,天全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在白石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次纠纷案件。工作人员在彭先生的家门口挂起国徽、拉起条幅、搬来桌子,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
法院审判员表示,设法庭在群众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通过这样的方式,也起到了法治宣传的作用。把法庭开到村里,一方面,通过现场释法析理,让争议双方和更多的村民了解到法律法规;另一方面,通过让村民参与到审判工作中,让老百姓“断”自己的案子,更好地让涉案双方服判息诉,钝化邻里矛盾。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感谢县人民法院和县司法局的体贴服务,让我得到了帮助。”在彭先生的心里,“感谢”二字是他最真挚的表达方式。
巡回法庭活动的开展是落实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积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的一项具体举措。把巡回法庭搬进乡村,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让普法宣传、教育更贴近群众,更接地气,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治教育。
像彭先生这样的案例,是天全县为贫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个缩影。
如何依法帮扶这类人群走出困境?在精准扶贫和扶贫攻坚背景下,天全县对此思考和实践了很多。自开展法治扶贫工作以来,全县15个乡镇及36个贫困村都聘请了法律顾问,着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选派律师担任贫困村法律顾问,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依法予以援助,助力帮扶村“法律脱贫”。
此外,为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做好突出问题化解稳控,天全县还多举措加强基层治理法治建设工作,建立了由县司法局干部、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共40人组成的法律志愿服务队。
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中,天全县每年拟定“法律七进”工作要点发送到各乡镇、部门,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的同时,天全县还创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将调解室设在派出所和法院,及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今年1-5月以来,天全县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952件,与去年上半年相比,矛盾纠纷下降了40.43%,调解成功率上升了0.45%。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雨莎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05-24 17:22:08
编辑:夏天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