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1-15 09:28:51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天全县检察院检察官现场监督鱼类放生。
“2015年至2017年10月,天全县检察院受理破坏生态资源提请逮捕案件14件21人,移送审查起诉有关环境保护案件28件104人……”这是记者近日从天全县检察院“生态检察”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天全县位于四川盆地西缘,地处二郎山东麓,青衣江之滨,生态资源禀赋,是川西乃至四川林业旅游资源最为富集的景观带之一;是桢楠、栱桐、红豆杉等珍贵野生植物的生长地;是大熊猫等珍贵野生动物的栖息地……
近年来,天全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手段,在保护生态资源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依法打击
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从2015年至2017年,我们依法对19件破坏生态资源案件提起公诉,涉及50人,罪名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滥伐林木罪、非法采矿罪,以及非法猎捕、杀害、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新闻通气会上,天全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这些破坏生态资源案件中,贺某、何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让检察官印象深刻。
在天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判决贺某、何某二人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其十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更好地安置涉案的40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与天全县森林公安局、天全县法院的办案人员一同前往猕猴的寄养场所,与相关单位和专家商讨40只猕猴的处置问题。目前,涉案的40只猕猴已被妥善安置。
该案的成功办理,及时有效地打击了破坏生态资源犯罪,为企图通过破坏生态环境、猎捕野生动物获取非法利益的人员敲响了警钟。
“通过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及时有力的打击,不仅能让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是对企图通过破坏生态资源获得不法利益,徘徊在法律红线边缘的人员起到强力的威慑作用。”检察官表示。
强化协作
部门联动护生态
不久前,天全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农业部门走访时发现,农业部门正在对一起违法电鱼的行为进行调查。检察官随即介入,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中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建议农业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我们了解发现,这起案件是行为人在珍稀鱼类保护区内,使用电鱼的方式捕鱼。”检察官说,“在禁渔区内使用禁止的方式捕鱼,这已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天全县检察院迅速启动“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部门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切实有效地保护环境资源,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防止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发生,天全县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形成内部协作、外部配合、多部门联动工作模式。
天全县检察院与水务部门建立协同机制,设立生态检察室,通过座谈、征求意见、广泛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生态环境监管失职等问题,为下一步推行公益诉讼奠定基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实现执法联动、案件移送、会商督办、信息共享等协作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情况,打造检察引导、联动执法、共同保护的新模式,提高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主动性、能力和水平。2015年以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天全县检察院共获取到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287件,适时了解到行政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执法情况,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7件7人。
打防并重
预防涉生态职务犯罪
在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天全县检察院立足本职,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三年来,天全县检察院查处的3件3人国家工作人员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出现的职务犯罪案件,均得到天全县法院的有罪判决。
在打击相关职务犯罪的同时,天全县检察院总结案发原因,深入分析研究破坏环境资源职务犯罪规律及原因,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共同研究治理政策,积极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同时对已决案件案例,编写《以案说法》宣传小册子,走进单位、乡镇、社区、村组进行发放,将预防工作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将法律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惩防一体的威慑功能作用。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周昆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任思瑗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7-11-15 09:28:51
编辑:任思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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