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1-17 09:01:32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名山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日前通过缜密侦查分析,识破了一名驾驶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名行人死亡后,编造的一辆货车在与行人发生碰撞后行人撞到他所驾驶车辆的谎言,锁定该驾驶人驾驶的小轿车就是本起事故的第一肇事车辆,最终将真凶抓捕归案。
1月3日傍晚7时许,名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警令:“在百丈镇有一辆货车撞了人跑了,请处理。”
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因事故现场位于国道108线,事故性质为致人死亡逃逸,性质极其恶劣,民警又迅速向交警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随后,名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增援警力兵分两路,一路在指挥中心排查沿途视频监控;一路赶赴事故现场协助值班民警勘查事故现场、沿途走访调查。
在现场,一名小轿车驾驶员告诉民警:“事故发生时有一辆货车撞了那个行人,把人弹过来撞到我的小车,货车往成都方向跑了,我开车去追没有追到。”针对小轿车驾驶员陈述的情况,民警一方面沿着肇事车辆逃逸的方向进行追踪,同时通知前方黑竹超限检测站协助对过往货车逐个进行排查。
经过细致排查,民警并未发现可疑货车,但由于现场小轿车驾驶员始终称系一辆从雅安往成都方向行驶的货车将死者撞倒并逃离现场,案件侦破陷入重重困难之中。
民警们经过细致分析,又一次将工作重点收回到对事故现场勘查和对事发时段周边区域监控录像的排查上。最终,民警在现场收集到的一些物品中发现了一块可疑碎片,经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该碎片为事故现场小车前保险杠下缘镀铬装饰条的一部分,据此初步判断,这辆小轿车有第一肇事车辆的重大嫌疑。随后,民警将嫌疑车辆和该车驾驶人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询问。
最终,经过民警询问和对现场痕迹、视频资料分析比对,确认了现场小轿车就是这起事故的第一肇事车辆,小轿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捏造了一辆大型货车撞到行人后又撞在他所驾驶的小轿车上的情况。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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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一般应该做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事故三个方面的工作。
在保护现场方面,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立即停车,不要移动现场任何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同时在事故现场前后摆放安全警示标志,并马上报警。
在抢救伤员方面,如果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寻求专业医疗人员帮助,并且积极配合医疗人员抢救伤员。
在配合公安机关处理事故方面,需要当事人向民警陈述客观真实的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民警与事故有关的调查。
记者 周昆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任思瑗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01-17 09:01:32
编辑:任思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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