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7-05 23:14:15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2019年1月1日,《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下称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雅安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全国、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地位重要。《条例》从水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的搭建、河道管理、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达标排放及雨污分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流量管控等十二个方面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进行保护。
从夹金山到二郎山再到龙苍沟,从宝兴河、天全河、芦山河到荥经河、周公河与名山河。《条例》的制定和施行,让发端于大山深处的汩汩清流更好地保持了“原汁原味”,为滔滔长江不断注入源头活水。同时,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举措,《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不仅使雅安在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方面领跑全省,同时也为我省推进跨市(州)区域的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甚至国家推进长江流域立法提供了实践经验。
日前,记者赶赴芦山县,探访了《条例》实施半年后为芦山水生态环境带来的真实变化。
根据水利资料记载,芦山县共有大小河流溪沟556条,其中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9条,其中芦山河既是养育无数芦山人的“母亲河”,也是青衣江重要支流之一。
“1至5月份,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一、第二季度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为Ⅲ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6月18日,来自芦山县生态环境局的两组数据,清晰展现了今年上半年芦山县水生态环境的模样。
河更畅、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背后,是自今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芦山县在持续加快绿色发展振兴中付出的努力。
近日,县生态环境局生态股股长胡卫林在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会议室内,向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社区)负责人,就《条例》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
此前数日,他刚和同事一起,对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涵盖四个方面:对全县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掌握饮用水源地当前服务情况;检查乡镇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标识标牌、保护区隔离栏等设施;积极与监测机构对接,落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良好。”胡卫林表示,该县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好《条例》为出发点,有效保障芦山群众饮用水安全。
今年4月29日芦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芦山县政府关于《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同样能充分说明问题。
该县对照《条例》,结合县内实际,制定《芦山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制定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清单、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对照清单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基本情况排查,重点对入河(入沟)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种植、养殖情况进行梳理;对全县新村聚居点、传统聚居点、散户污水处理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共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56个。
“下一步,芦山县将进一步强化《条例》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条例》实施,对助力芦山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芦山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 孙振宇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郭涵
作者:孙振宇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9-07-05 23:14:15
编辑: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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