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6-20 09:05:29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芦山县多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
根据水利资料记载,芦山县共有大小河流溪沟556条,其中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9条,其中芦山河既是养育无数芦山人的“母亲河”,也是青衣江重要支流之一。
“1至5月份,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第一、第二季度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为Ⅲ及以上,水质达标率为100%。”6月18日,来自芦山县生态环境局的两组数据,清晰展现了今年上半年芦山县水生态环境的模样。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背后,是自今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芦山县在持续加快绿色发展振兴中付出的努力。
近日,在芦山县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会议室内,县生态环境局生态股股长胡卫林作为主讲人,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县水利局、各乡镇(街道)和各村(社区)负责人,就《条例》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相关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
此前数日,他刚和同事一起,对全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内容涵盖四个方面:对全县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专项检查,认真排查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开展水源地水质动态更新调查,掌握饮用水源地当前服务情况;检查乡镇集中式水源地环境管理情况,饮用水源保护项目标识标牌、保护区隔离栏等设施;积极与监测机构对接,落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全县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良好。”胡卫林表示,该县将继续以贯彻落实好《条例》为出发点,有效保障芦山群众饮用水安全。
今年4月29日芦山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芦山县政府关于《条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同样能充分说明问题。
该县对照《条例》,结合县内实际,制定《芦山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制定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清单、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对照清单开展青衣江流域水环境基本情况排查,重点对入河(入沟)排污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种植、养殖情况进行梳理;对全县新村聚居点、传统聚居点、散户污水处理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共排查摸清各类排污口56个。
“下一步,芦山县将进一步强化《条例》宣传力度,让更多人认识到《条例》实施,对助力芦山绿色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芦山县政府办相关负责人说。
雅安日报/北纬网首席记者 孙振宇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任思瑗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9-06-20 09:05:29
编辑:任思瑗
北纬网 版权所有 本网常年法律顾问: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袁红伟(18980172300)律师
本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yarbs#beiww.com(请将#替换为@) 举报电话:0835-2350262 17781610663 公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51120170012号 蜀ICP备14021017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08012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川字第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