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8-07-16 08:03:10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7月11日,记者从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得知,年过半百的妇女郑某某,用两张百元假钞调换一名八旬老人真钞时,被八旬老人的女儿发现制止并报警,警方将郑某某抓获后,依法对其实施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7月6日下午1时,家住芦山城区的某八旬老人同往常一样,在女儿陪伴下外出散步,行至东街口一家超市外时,其女进超市购物,老人独自站在街边等待。此时,郑某某主动上前与之搭讪,称她准备去看望坐月子的亲戚,因身上大都是零钱,想用零钱给老人换成百元钞票,以方便送红包之用。八旬老人听后没多想,便从口袋中掏出一叠钞票出来准备与之交换。
郑某某见老人有几张百元人民币后,又称她有新钞,可与老人调换旧钞。就在双方正准备调换时,老人女儿从超市出来,制止了母亲与郑某某的换钞行为。同时,老人女儿怀疑郑某某用假钞调换真钞,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郑某某见状,迅速逃离现场。
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赶到现场后,郑某某已经离开,民警根据市民指点,在距离超市约500米的一个小巷子内将郑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查获两张百元假币。
郑某某系雨城区人,事发当天,她携带假币到芦山城区寻找以假钞调换真钞的目标,而换钞目标则以老年人为主。殊不知法网恢恢,郑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明知是伪造人民币而持有、使用的行为。随后,芦山县公安局依法对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
魏楠 记者 彭加权
审稿:白雨锶
责任编辑:夏天
作者:彭加权
来源:雅安日报/北纬网 日期: 2018-07-16 08:03:10
编辑: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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