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03-24 22:51:45
3月22日,汉源县富庄镇村民陈某及其妻子李某某,双双站在汉源县人民法院被告席上接受审判。该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而不久前,另一名类似的案犯李某也被该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罚金5000元。
汉源县森林警方接受采访时说,发展经济不是毁林的错口,增收致富无可厚非,但必须走合法道路。
首次违法
毁坏防护林14亩
第一次违法,是2014年。
当年11月上旬,汉源县富庄镇林业员上山巡查,来到果园村小地名满沙塘山上,发现一台挖掘机正在集体防护林里作业——它将一棵棵云南松推翻……这是集体防护林,谁敢这么做?林业员当即上前制止,挖掘机司机告知,他是开挖掘机的,要找只能找雇主。对此,林业员立即向汉源县森林公安局报案。
汉源森林警方随即派出多名警力上山勘查,毁林开垦的面积14.6亩,毁坏林木蓄积96.5557立方米,价值3万余元。犯罪嫌疑人为当地村民陈某、李某。
掌握其犯罪事实后,森林警方将陈某、李某捉拿归案。审讯中,陈、李两人对毁坏防护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却以毁林垦地,为的是发展经济,增收致富所需,地块用于种植果树等经济林木。
2015年下半年,汉源县人民法院以被告陈、李两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对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罚金4000元;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4000元。
再次违法
毁坏防护林50亩
“真没想到,他们竟然不悔改,且变本加厉!”汉源森林警方接受采访时说,陈某、李某两人被捉拿归案后,称已认识到错误,并承诺要到毁坏的林地里补栽上千根树苗。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2016年2月的一天,汉源森林警方接到报警,称富庄镇果园村境内发生山火,森林警方出动大量警力前往赴救。而发生山火的位置,刚好在陈某、李某毁林垦地的附近。森林警方处置完火情后,到小地名沙满塘处,查看被毁林地恢复情况,发现被陈某、李某开垦的林地上,不仅没有栽树,而且毁林面积更大,并在开垦后的林地里种植玉米、苹果树等经济作物。
经过走访、排查,锁定毁林垦地面积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陈某、李某,而且,还增加了陈某的妻子李某某。经过核查,此次,毁林总计面积近50亩,是前次犯罪时的近3倍。
森林警方很快将3人捉拿归案,他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不过,仍以“毁林垦地,为的是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等说法予以辩解。
原来,李某刑满释放后,再次与处于缓刑考验期的陈某一起到已经被处罚后的林地上继续耕种,而且扩大破坏林地面积。此次,陈某的妻子李某也参与上山毁林垦地行动。
3月22日,汉源县人民法院对夫妻俩作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
责任编辑:李洋
作者:彭加权
日期: 2017-03-24 22:51:45
编辑: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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